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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营口市“放歌新农村,城乡手牵手”文艺大赛
[发布时间:2008-04-09 10:11:42 ][阅读次数:3264 次]
 
  
 
 
关于举办营口市“放歌新农村,城乡手牵手”
 
系列文艺活动的方案
 
 
 
    根据市委宣传部等十家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营口市2007年“和谐互动共建和谐营口”文化广场千场文艺演出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构建“和谐营口,实现文化强市”,促进营口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丰富和活跃我市城乡人民文化生活,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广电中心(局),将联合举办营口市中小学生“放歌新农村,城乡手牵手”系列文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系列文艺活动之一:营口市中小学生“放歌新农村,城乡手牵手”系列文艺大赛。
   (一)内容形式
    凡歌唱党、歌唱祖国、歌唱社会主义、歌唱改革开放、歌唱校园生活为主题的声乐、舞蹈、器乐、戏曲等形式的文艺节目均可参加。
   (二)比赛要求
    1、凡我地区城乡中小学生均可参赛。
    2、各类参赛节目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
    3、每个参赛节目集体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个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自备伴奏。
   (三)评奖办法
    本次大赛小学组、中学组分别评奖。初赛在本校自行安排;复赛就近几个学校集中进行,市里组成专家评委进行评比,评出决赛节目;决赛节目城乡互动交叉进行。最后评出各类节目金奖10名、银奖20名、铜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系列文艺活动之二:营口市“放歌新农村,城乡手拉手”城乡互动百场文化广场演出评比活动。
    (一)活动内容
    1、凡以庆祝香港回归十周年、庆祝建军八十周年、庆祝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迎奥运为主题的歌曲、舞蹈、器乐、戏曲等形式的文艺节目均可参加。
    2、凡歌唱党、歌唱祖国、歌唱社会主义、歌唱改革开放、歌唱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成品节目和创作节目均可参加,形式不限。
    3、以四大主题活动为契机,全地区统一标题进行各类文化广场庆祝活动。
   (二)评比要求
    1、以社区、乡镇为单位参评。
    2、凡我市城乡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专业、业余文艺爱好者均可参加。
    3、每个参赛节目集体节目不超过10分钟,个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自备伴奏。
   (三)评奖办法
    1、评比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预赛阶段,以社区、农村以乡镇,自行安排;第二阶段:决赛阶段,城镇以几个社区、农村以几个乡镇就近集中进行,邀请市里专家进行评比,评出颁奖晚会节目。
    2、根据各大文化广场在四大主题活动的演出情况,评出十佳文化广场、十佳社区文化广场演出单位、十佳乡镇文化广场演出单位及各艺术门类金银铜节目奖。
    三、时间安排
    从2007年6月10日至2007年10月10日
    1、庆祝香港回归十周年广场庆祝演出时间为2007年6月10日至7月1日。
    2、庆祝建军80周年广场庆祝演出活动时间是2007年7月10日至8月1日。
    3、庆祝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广场演出活动时间2007年9月10日至10月1日。
    4、迎奥运主题活动时间为2007年9月末至10月初。
    四、几点说明
    1 、本次活动由中共营口市委宣传部、营口市文化局、营口市教育局、营口市广电中心(局)主办;由营口市群众艺术馆、营口电视台承办。
    2、本次活动由营口电视台《新农村》栏目组不定期制作专题节目在营口电视台播放。
 
 
    联 系 人:朱忠吉
    联系电话:4832329转203
    邮    编:115003
    地    址:营口市渤海大街西段46号
 
 
 
 
 
                                          二00七年五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营口市群众艺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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