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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公共性
[发布时间:2008-04-07 10:43:32 ][阅读次数:13297 次]
  
 
 
 
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公共性
   
    中国文化报(乔晓光):在21世纪初短短的五六年时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一种国家行为,相应的政策法规、项目保护资金、申报保护的机构等应运而生,媒体对该词的使用率和相关内容的报道率也达到空前规模。“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转型期中国颇具社会影响力的流行词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文化事业,但当前则更像突如其来的“公共事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词语产生并得到迅速普及,但对其真正的内涵及相关问题,人们并不太清楚,也来不及细察深思。许多遗产地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争取品牌申报和专项资金的运作项目,许多高校也开始把其作为新的科研课题内容,而传媒由于无法深入调查,更多着眼于表面事项和已有知识及资讯的传播。在这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性被忽视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乡村农民群体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面对几千年以多民族劳动人民为传承主体的非物质文化传统,如果无视其公共性背景的存在,去奢谈保护与复兴,实在是一种狭隘。缺乏对社会公共空间的人文关怀和独立的批判性的文化判断力,又如何有能力去肩负几千年深厚文化传统的再造和复兴呢?我们不能再只沉湎于案头书斋了,“思想”失去了行动,就只能是文字而不是思想。
    由国家意识和体制把以乡村农民为传承主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上历史舞台,这是中国文化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这意味着千年少有的民族文明内部整合、发展、创造的时代机遇的到来。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深层的意义是关系着国家、社会以及乡村社区发展公共空间的价值实现,其利害关系超越了个人和遗产本身。如果忽视了这一点,保护就会成为一种孤立人为的“工程项目”,而非人文的公共关怀。以前我们往往习惯于肢解活态文化的整体形态,选取所需的文化资讯,然后编织自己的文本体系,文本成为文化的主流产品,而真正的文化像酿过酒的酒糟被抛弃。这不仅本末倒置,而且是极度缺乏公共空间人文关怀的表现。
    非物质文化传统曾经的强大,就在于民间公共社会发挥的精神力量及生存情感认同的支撑。而今天,非物质文化传统的濒危、脆弱,也正是由于近百年其在社会公共领域中不断地被边缘化。日本、韩国这些现代工业化发展成功的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观,正是在国家主导的社会公共领域得到了普遍的文化认同,代表性项目的仪式及手工艺传统得到了保留和延续。在日韩两国民众的日常生活中,许多非物质文化传统已经消失,但源自非物质文化传统的生存精神和文化情感的认同却一直自觉地保留并延续了下来,而更深层的意义在于,这对两国现代化工业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核心作用。
    活态文化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主流文化以外的存在,而正是中华文明传统的活态表现,也是其具有持久性的核心因素之一。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性,是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遗产类型本身的可持续性,更重要的是其关联着多样性的文化信仰、不同地域的衣食住行、作为地方文化资本向地方文化产业的发展、民族身份认同和文化记忆等诸多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
    对已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中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应当给予全力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态文化传统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就得以解决了。政府作为社会的主导者,首先应当确定文化权益及其归属和其在社会价值认同中的平等性。国家应当在社会公共领域不断兑现公民应有的文化权益,完善法律、法规、文化政策及产业化管理规划,以及所需的社会交流、传播信息等的基础设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民众对社会发展和生存幸福的认识也不断提升,开始关注社会公共领域的许多热点问题,社会参与意识增强了,而国家也开始注重构筑和谐社会。这些社会因素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性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相信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性的关注,不仅能推动文化认同、文化记忆和活态文化传统可持续发展,其更深层的现实意义是,中国社会富有活力的发展,正是依附于民族本身的文化创造热情。非物质文化是生存的活态文化,文化会随着时代的变换发展、流变、消失,但以人为主体的生存创造是永远不会停息的,向人民致敬才是中华文化复兴的希望所在。
    (作者系中央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
 
 
 
 
    文章来源:文化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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