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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营口市群众艺术馆大事记
[发布时间:2008-07-28 12:35:45 ][阅读次数:21449 次]
  

 

 

一九九八年营口市群众艺术馆大事记

 

    △2月11日(正月十五)举办营口市“元宵之夜”焰火文艺晚会。此次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文化局承办,市公安局、消防大队、邮电局、公用事业局协办,副市长王杰任总指挥。活动内容有:广场文艺演出;高跷秧歌展演;露天电影晚会;燃放礼花焰火;彩灯一条街。地址在市府路南十字路口,邮电大厦,百货大楼,财政局一带。专业团体文艺演出在邮电广场、体育场,有城乡11支高跷秧歌队参加展演。市群艺馆负责现场协调、服务、组联工作。
    △2月12日(正月十六)在市府广场举办迎春风筝放飞与展览活动。由市文化局主办,市群艺馆和市风筝协会协办。40多名风筝爱好者参加放飞,最大的82岁,最小的11岁。在市文联会议室展出了50多枚各类风筝,盖州“赵氏”风筝“巨龙”200节;市造船厂袁氏兄弟的“龙头蜈蚣”长285米,295节,引起观众的赞叹。
    △2月27日市政府召开文化工作会议。传达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和省文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表彰文化工作先进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优秀文化工作者和优秀文化站长。表彰文化系统“敬业创优”优胜单位,服务标兵和优秀组织者。副市长王杰讲话,省文化厅副厅长李起云到会讲话。
    △4月23日市文化局召开营口市区街道办事处文化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新兴办事处召开(现场会)。市内各办事处领导参加。会议内容:①新兴办事处党委书记康福洲介绍街道文化工作经验《要把文化工作作为街道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②曙光街居委会介绍经验;③新兴办事处曙光艺术团介绍办事处支持居民自办民间文艺团队的经验;④新兴办事处老年秧歌队介绍经验。⑤市群艺馆出台“关于开展街道群众文化集中点的评比条件”;⑥传达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的意见”。会议期间参观了街道文化设施和文化阵地活动。组织了座谈讨论。
    △庆祝营口解放50周年,举办“财宝杯”“唱家乡、爱生活”电视演歌会。由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文化局主办,(市财产保险公司赞助经费)市群艺馆、有线电视台承办。中兴针织品公司协办。活动分三个阶段(县区筛选、评委选拔、决赛展播),3月7日启动,5月15日结束。评选出一、二、三等优秀奖和组织奖。
    △举办“春泉杯”模特小姐电视大奖赛。由市文化局、市有线电视台、市广电报主办,(新开业的春泉市场赞助资金),市群艺馆承办。6月12日初赛,6月20日决赛。决赛在市体育馆举办。65名选手参赛,46名选手参加复赛,33名选手参加决赛。评出冠、亚、季军和十佳模特10名 优秀模特20名。举行了隆重的颁奖晚会,邀请前进歌舞团;全国著名歌手:张静、曾静、毕成、宋艳红、孙悦、著名相声演员杨少华、金炳昶来营演出。
    △市文化局7月18日至8月29日在市邮电大厦广场举办“科龙之夏”系列文化活动。(由新港港口的科龙集团公司赞助)时间持续近一个半月。启动仪式有市政府、市人大、政协领导王杰、张桂珍、孙中俊到场。市群艺馆负责演出组联和服务工作。
    △举办营口市第四届文化艺术节。8月21日—23日各类展览活动;8月24日—9月30日各类赛事;9月22日—29日文艺专场演出。群众文化活动主要是美术、书法、摄影、民间美术展;少儿创作歌曲演唱电视大赛;广场群众文化演出活动;群众歌咏晚会;少儿文艺专场;老年文艺专场。
    △12月市群众艺术馆选送歌手参加辽宁省“谊美杯”乡镇企业歌手大赛。营口陈哺囡(女)《我属于中国》获三等奖(大石桥市)、原宇《共和国之恋》获三等奖(盖州市)。
 
 
 
 
 
 
 
 
 
 
 
 

主办单位:营口市群众艺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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