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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6-25 09:06:56 ][阅读次数:16714 次]
  


     1、负责馆办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积极开发新的文化产业项目,不断拓宽新的创收渠道,增加创收,为发展事业积累资金。

  2、负责社会艺术考级工作。

  3、负责协调协作合作单位的关系,及时向领导反馈对外协作情况及文化产业信息。

  4、掌握文化产业所涉及的工商、税务、土地、房产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依法经营管理,保证文化产业的顺利发展。

   

   联系电话:0417-2819535转506

             0417-2840535转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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