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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声乐、器乐、舞蹈、表演等艺术门类的社会教育和培训工作。主要是老、中、青、少儿各年龄段的艺术教育和学前校外的艺术教育。
2、开展的文艺培训,必须两个效益并重,在社会上起到艺术教育示范作用。
3、负责组建业余艺术团队,与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媒合作进行公益性演出。为艺术实践开辟广阔的空间。
4、与文艺辅导部配合,选拔优秀文艺节目,参加各种赛事活动。
5、配合经营部做好社会艺术考级工作。
联系电话:0417-2819535转506
0417-2840535转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