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美术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6-25 09:10:00 ][阅读次数:16567 次]
  

   1、负责组织策划实施具有示范性美术、书法、摄影活动。与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等文联组织联合举办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比赛。

  2、负责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的创作工作。组织作品参加各类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比赛。

  3、举办美术、书法、摄影培训班,培养业余作者,注重社会效益,创造经济效益。

  4、负责美术类艺术考级的工作。

  5、对美术、书法、摄影相关的艺术理论进行研究。对民族民间美术作品及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利用。联合各学会、协会开展美术、书法、摄影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有条件可邀请专家讲学,努力提高业余作者的鉴赏水平和创作水平。


    联系电话:0417-2819535转500

              0417-2840535转500


主办单位:营口市群众艺术馆
版权发布:营口之窗网站 技术支持: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国家批准建站单位)

社区活动 | 群众文化 | 培训辅导 | 艺术欣赏 | 咨询指导 | 美术书法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