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文艺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6-25 09:10:38 ][阅读次数:16645 次]
  

   1、负责组织策划实施具有示范性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好汇演,调演、比赛、节庆、广场等群众文化活动。

  2、研究群众文化活动的新形式,新内容。学习先进经验,在群文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使群众文化活动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

  3、负责筹集各项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并做好预算和结算工作。

  4、积极主动拓展群众文化活动空间,承办省以上群众文化活动或与外地联办文化活动,开展文化交流。

  5、积极主动策划联办活动。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对群众文化活动的投入。

  6、深入基层开展公益性的文艺辅导工作。通过辅导提高群众文化活动的水平,通过活动展示辅导工作成果。

  7、指导民间文艺团队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提高群众文化活动的档次和水平。在普及的基础上,打造群众文化的品牌。

  8、热情接待来馆要求辅导的群众,满足群众对艺术求师的渴求。

  9、负责辅导群众文艺骨干参加各类赛事。发现、培养、凝聚群众文艺骨干,带动群众文化活动水平不断提高。

  10、结合群众文化的特点和本部所包括的艺术门类。进行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


   联系电话:0417-2819535转511


             0417-2840535转511


主办单位:营口市群众艺术馆
版权发布:营口之窗网站 技术支持:营口爱思达计算机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国家批准建站单位)

社区活动 | 群众文化 | 培训辅导 | 艺术欣赏 | 咨询指导 | 美术书法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