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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策划实施具有示范性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好汇演,调演、比赛、节庆、广场等群众文化活动。
2、研究群众文化活动的新形式,新内容。学习先进经验,在群文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使群众文化活动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
3、负责筹集各项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并做好预算和结算工作。
4、积极主动拓展群众文化活动空间,承办省以上群众文化活动或与外地联办文化活动,开展文化交流。
5、积极主动策划联办活动。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对群众文化活动的投入。
6、深入基层开展公益性的文艺辅导工作。通过辅导提高群众文化活动的水平,通过活动展示辅导工作成果。
7、指导民间文艺团队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提高群众文化活动的档次和水平。在普及的基础上,打造群众文化的品牌。
8、热情接待来馆要求辅导的群众,满足群众对艺术求师的渴求。
9、负责辅导群众文艺骨干参加各类赛事。发现、培养、凝聚群众文艺骨干,带动群众文化活动水平不断提高。
10、结合群众文化的特点和本部所包括的艺术门类。进行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
联系电话:0417-2819535转511
0417-2840535转511